新建路居委会工作人员不作为 | |||
写信人 | 索胜杰 | 写信时间 | 2020-08-14 |
信件内容 | 2020年8月14日上午,本人因大学开学需要签订返校承诺书,而且本人以及本人母亲已在返校承诺书上将开学前十五日出行史详细说明并签字,还需要所在社区居委会意见或盖章,但新建路居委会工作人员以对出行情况以及个人健康情况完全不知情为由拒绝盖章,居委会主任则是以本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新建路居委会服务范围内,而让去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进行盖章。 居委会职责中明确有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对常住、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维护本社区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那么新建路居委会以一句不知情、不属于服务范围进行答复是否可以理解为失职?并且在疫情期间,对辖区常住、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是不是也存在工作失职?疫情期间,对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否造成了隐患?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0-08-14 |
回复内容 | 您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 |